買房時幾大常見陷阱有哪些
來源:http://news.nm.fang.com/2015-08-24/17091923.htm作者:北美購房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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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買房的過程當中的,我們很多的人都是很害怕遇到什么陷阱,所以為了避免這些情況的發(fā)生,我們在買之前要好好的了解一些相關的知識,為了我們買房的時候不被人所欺騙,所以在房屋購買合同時更是要好好的注意。
樓市里不少購房者都是第一次看房買房,因為不懂行情常常陷入各種開發(fā)商挖好的坑里,買完房住進去了才發(fā)現上了當。買房主要從哪幾個方面看清開發(fā)商是否有真材實料呢?要認清房子的真實面孔,小編倒有以下幾種建議。一、簽訂時看好合同(協議)約定的合同性質。購房合同按照不同內容和性質可以分為預約合同、預售房合同、現房合同等幾類,合同性質會導致效力的不同,例如購買沒有預售房許可證樓盤的合同被認定為預約合同的話,合同合法有效,雙方權利義務受到預約合同的約束,不能隨意申請無效或解除;如果認定性質為預售房合同的話,合同無效,雙方不受合同條款的約束。二、確認合同中公司名稱、印章與營業(yè)執(zhí)照上是否一致,收款方與銷售方是否一致,建議要通過銀行卡刷卡的方式支付房款,妥善留存刷卡小票、收據等單據,因刷卡小票易褪色,要及時復印備份。三、合同與宣傳不符,合同內容經常簡化或變更宣傳內容。對此,購房者要對樓盤項目宣傳的內容在合同中確定。購房者在合同的約定條款中可以要求加入開發(fā)商在宣傳單中所列舉的內容,包括:綠化率、容積率、小區(qū)物業(yè)狀況、內外裝飾情況、裝飾家具材料情況等。同時購房者要保留宣傳單作為今后的證據適用。四、合同中對退房條款要看清。合同中經常寫入了比較嚴苛的退房條件,購房者可以要求修改條款或以補充條款來變更。五、逾期責任要清楚。交款和交房逾期的條款要明確,對交房時間明確到年月日,逾期的違約金設置可以要求按照同期貸款利率或損失計算。六、違約責任要對等。合同中經常對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做出不對等的設置,購房者可以要求對等設置違約條款。七、對房屋質量、房屋附屬設施要明確。對可能影響居住質量的垃圾轉運站、無線電臺塔等要求開發(fā)商做出承諾,合同或補充協議中對戶型布局、房屋水電暖設施、窗戶電氣設備品牌型號等要明確。
在合同里面所規(guī)定的條款看看有什么是不清楚的,又不懂得就要及時的提出來,不然到時候開發(fā)商和你推三脫四的,那到時候吃虧的是你自己,麻煩的也是你自己,由于房子金額比較大,所以就要好好地注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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