遏制房價上漲,政府要給力
來源:http://hunan.voc.com.cn/article/201302/201302211036023351.html作者:北美購房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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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自2011年以來,房價漲得是越來越厲害,很多人都面臨著買房的壓力;有的人即使買了房,也只是成為了房奴,今后的工資每月都要大部分的貢獻給了房子,對于男人來說,不僅要養家,還要養房。那么對于房價上漲,誰能來遏制呢?
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013年2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再出重拳,出臺五項政策措施,釋放堅持調控政策不動搖、力度不放松的強烈信號。
會議明確: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、限購住房類型、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,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。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,省級政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。
對于市場傳言較多的信貸政策和房產稅,會議指出要“嚴格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”和“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”。據新華社電
出臺背景
自2011年開始實施的住房限購、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、增加土地供應等綜合性政策措施,對穩定房價特別是一些熱點城市房價過快上漲,發揮了關鍵作用。但是自2012年四季度以來,部分地區放松調控的意愿有所增強,出現了住房成交量價齊升的勢頭。
特別是進入2013年以來,部分熱點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交易量持續放大,房價反彈趨勢明顯,加之一些不實信息的誤導,市場預期出現變化,部分城市非理性購地購房現象有所抬頭。如不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,會加劇今后調控工作難度。
新政內容
(一)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。
各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,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。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。
(二)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。
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,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、限購住房類型、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,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。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,省級政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。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。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。
(三)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。
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于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。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、建設和上市,盡快形成有效供應。
(四)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。
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、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。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、同期建設、同時交付使用。完善并嚴格執行準入退出制度,確保公平分配。2013年底前,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。
(五)加強市場監管。
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,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,強化企業信用管理,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。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,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。
政策解讀
公布房價控制目標:“對于地方政府來說是更嚴格要求”
此次國務院會議出臺五項調控政策,既體現出政策的連續性,又具有針對性。以限購政策為例,既強調“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、限購住房類型、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,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”,又提出新的要求:“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,省級政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”,以“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”為例,要求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,是既有政策的重申,但是加上“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”為前提,則是針對一些城市房價控制目標暴露出的問題從嚴要求的體現。
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朱中一說:“這是從嚴的表現,體現了兩個層次的要求,一是繼續嚴格執行既有的限購政策,二是意味著限購范圍有可能擴大。”
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認為,公布房價控制目標更強調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,對于地方政府來說是更嚴格的要求。
房產稅試點擴容:“預計以一線和少數二線城市為主”
限購、信貸、房產稅是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需求的三柄利器。
對于市場傳言較多的信貸政策和房產稅,國務院常務會議各用一句話表述:“嚴格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”和“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”。
張大偉說,從全國范圍來看,當前房地產市場并未呈現“普漲”,一、二線城市和三、四線城市差異很大,再次重申嚴格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,對于當前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一、二線城市來說,效果應該更明顯。
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表示,“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,個人預計應該是以一線城市和少數高房價的二線城市為主。”供應量不低于前5年平均水平:“提出增加中小戶型房源供給”
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,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于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。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、建設和上市,盡快形成有效供應。
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劉衛民表示,土地供應是住房開發鏈的前端,通過對土地供應規模和類型的調節,可以對后續住房市場產生微調、預調作用,當然關鍵還是要真正落實土地供應計劃。
東亞新華地產營銷總監賈玉鵬表示:“雖然以前的歷次調控中并沒有明確提出要增加中小戶型房源的供給,但方向一直是這樣的方向,也就是鼓勵剛需,保護剛需群體的置業。事實上,多開發中小戶型有利于使土地的利用更為充分。”
專家分析
房產稅改革推進的難點何在?
上海認定約5萬套,應繳稅住房約占認定住房總數的20%;重慶在試點啟動后10個月內征稅9000多萬元……房產稅在中國“破冰”整兩年,但對于房產稅是否擴容的爭論也一直不絕于耳。
房產稅改革推進的難點何在?下一步改革該如何推進?業內人士認為,應綜合考量、征減結合,逐步建立起覆蓋住房交易、保有等環節的房地產稅制。
試點效應初顯,非房價“殺手锏”
2011年1月底,國家有關部門在上海、重慶啟動房產稅試點。上海主要針對新購房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,稅率為0.4%、0.6%兩檔。重慶則偏重對存量、增量獨棟別墅以及新購高檔商品房征收,稅率為0.5%-1.2%。
房產稅對遏制炒房投機、引導理性消費起到了一定作用,但遠非一些人所預期的高房價“殺手锏”。
“一戶三口之家的居民,新購一套400萬元住房,除去180平方米的免稅額,實際每年只繳納房產稅1120元。”上海永慶房屋總經理陳史翎說:“房產稅本不是直接沖高房價去的,期望它對高房價‘一劍封喉’本不現實。”
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則指出,現階段試點的房產稅方案,對樓市調控所起的作用并不大。
癥結:部分地方住房信息存空白
數據顯示,去年12月份70個大中城市中有54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環比上漲。自去年年底樓市回暖以來,市場對包括房產稅在內的調控“后手”預期再度增強。據不完全統計,僅去年以來傳出“納入試點范圍”的就有湖南、湖北、廣東等地的多個城市。不過,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1月中旬表示:“目前一下子拿出一個房產稅擴大試點的方案并不現實”。
記者了解到,不少地方的個人住房信息統計及聯網工作仍存空白。難以想象:有人合法購買的第二套房就被征房產稅,而擁有十幾套、幾十套房的“房叔”、“房妹”卻“免稅持有”?
如何完善評估技術?試點期間,房產稅按住房交易價格為稅基計算繳納,這更多是一種權宜之計。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房價變動在所難免,依“舊價”繳“新稅”會越來越不合理。房產稅計稅從“交易價”轉向“現價”勢在必行,住宅現價評估技術體系還有待建立。業內人士認為,現階段關于房產稅的立法還沒有全部完成,應該在基礎性環節完成后再擴大試點范圍。
“不算土地出讓金,現在房地產開發和交易環節名目繁多的稅費超過房價的20%,且相當一部分最后都由購房者承擔。在房產稅‘擴容’同時,需對房地產稅收體系進行梳理,征減結合、以征促減。”胡怡建說。
遏制房價上漲,還需政府出面解決,相信政府會解決大眾住房困難的問題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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